您好。1)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密时间不得超过两年。2)竞业禁止违约金数额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没有明确的参考标准,应综合分析,如劳动者违反会给企业带来多大损失、保密内容的重要性和商业价值等等。双方可进行协商。若今后产生纠纷,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争取减少或者免除违约金。3)竞业限制的补偿应于离职后每月进行补偿。在职期间支付的,应属无效。
回答时间:201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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