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张雨平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新刑法全文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1-08 14:38)    点击:5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席令第83号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八)。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六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张雨平律师提供“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张雨平律师,张雨平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张雨平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59027380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张雨平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深圳律师 | 深圳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张雨平律师主页,您是第35293位访客